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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妇女生活(现代家长)》2002年07期可能会把天一送上注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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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妇女生活(现代家长)》2002年07期可能会把天一送上注射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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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lvl5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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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0-13 00:0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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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所周知,强奸最重的刑罚是死刑。
而李天一的行为是轮奸,数极端恶劣情节,且其有施暴打受害人和极端令人发指的侮辱性猥亵行为。
李天一不仅不认罪,并且窜动串供。
法庭上当庭翻供,蔑视法庭,作伪证。
在被抓捕到案后庭审前夕就开始造谣诽谤受害人,对受害人继续施害。
最关键的是,多份证据证明,其作案时已经成年。
另外,其2011年的打人事件,其实也已年满16岁,应追究其刑事责任,如果确定其真实年龄后,可以追诉其上次的刑事责任,并且,这次就是“累犯”了。
综上所述,李天一从作案过程,到案后认罪态度,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诚意。再到他蔑视司法、串供、伪证及对受害人继续施以诽谤伤害等行为,均是强奸罪中加重处罚情节,我甚至想不到更恶性的强奸罪犯罪及认罪情节了,且此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更应依法惩治。
有人说,强奸罪还有更恶劣的作案过程的,比如虐待致残,伤害致死等等。那可就不是“强奸罪”的范畴了,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了。
所以,《妇女生活(现代家长)》2002年07期可能会把天一送上注射台,否则,刑法强奸罪设置死刑就没有太大实际量刑意义了。
http://hysz.net/hys/412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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