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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北日报》2014年4月11日报道了我省出台《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》。意见指出将以35条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,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,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,走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、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道路。
我认为《意见》体提出的:发展速度适宜。到2017年,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%左右;到2020年,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%左右,新增城镇人口800万左右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%左右,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。发展质量提高。城乡居住条件显著改善,生态环境明显好转,基础设施更加配套,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,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完备,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,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。发展方式合理。集约型、组团式成为城镇发展的主导,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,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成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。
发展体制健全。建立起新型城镇化政策体系,户籍管理、土地管理、社会保障、财税金融、行政管理、社会治理、环境保护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。四大发展目标,都表现出了我省对新型城镇化发展契机所寄予的厚望,以及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决心。该《意见》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强化石家庄、唐山在京津冀区域中的两翼辐射带动功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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