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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为美化贪官污吏贬低西门庆;
前几日与“朋友”共进晚餐,有人愤怒抨击、指责现在一些贪官污吏“就象当年的西门庆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”;笔者听后,总觉得很不是个味。今天在网上看到了由张鸣发表的佳作:《别冤枉了西门庆》,对帖子中的观点深表赞赏。可总觉得作者受帖子主题“嫖宿幼女”的限制,专门集中在贪官污吏、丧尽天良的不法奸商和富豪门淫欲问题上,并未真正揭露和抨击到问题的实质,所以,不够犀利辛辣,有点儿不痛不痒!
问题不在于把现代的贪官污吏比作西门大官人,是否“冤枉”了当代官员,而在于贪官污吏及不法分子想通过散布谬论,歪曲历史,借此抬高或开脱自己。
《金瓶梅》中的西门庆则是破落户出身,从小闲游浪荡,因巴结官府而暴发,官至理刑千户。
那么,西门庆的为人和恶习究竟如何?其与当代贪官污吏在作恶上有何不同?这是本帖所要阐述的:
一、彼此倾慕,你情我愿:
按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中所述,西门庆不过是封建专制社会中的一个弄潮儿,“成功”的商人。短短6年,他仅靠经营一家生药铺,到他死亡时,也只拥有区区10万两白银的家底。
加上他和当地的父母官“县太爷”有私交,所以,敢于忘乎所以、胆大妄为,喜欢在外沾花惹草。充其量不过是一个风流淫荡之辈。
虽在《水浒传》中,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的不正当关系,描述的篇章较长,但不过也仅苟合了武松的哥哥武大郎一个人的老婆。即使如此,两人也是在完全你情我愿、心心相印的前提下“成就的好事”。并非“强奸”或“霸占”夺人妻室。
还有,尽管在《水浒传》西门庆被描述得十恶不赦,可无论你是从《水浒传》还是另一本描写西门庆私生活的《金瓶梅》中,西门庆除了玩弄了一些羡慕、倾心和喜欢他的女人外,你还真找不出西门庆用“违背妇女意志”,和惨绝人寰的卑鄙、残酷的恶劣手段,“迷奸”、“逼奸”、或是“强奸”良家妇女的事例及违背妇女意志,沾污她人贞洁之身的情节。
二、伤风败俗,可罪不至死:
即使是潘金莲,在《水浒传》的叙述中,她也是一个年已22岁的已婚妇女。嫁给武大郎之前,曾因主人看她颇有姿色,欲染指于她,但她始终不从,还向主人的老婆告了状,因此惹恼了主人。主人抱着“得不到就毁了她”的心态,故意把她嫁给身形丑陋的武大郎。不但不要聘金,还奉送嫁妆,潘金莲就这么极不情意的被迫嫁给了“三寸丁”武大郎。
后潘金莲见到高大壮硕,又是打虎英雄的年轻小叔武松时,即对他一见倾心。曾以言辞试探引诱,因武松乃有义之人,断然拒斥。潘金莲恼羞成怒,向武大郎诬告遭武松调戏,武大郎不信,而武松为免破坏兄嫂和谐,隐忍不言并搬离武大家。
时隔数日,潘金莲在门前收拾帘子时,手上叉竿一滑,不小心打到从门前经过的西门庆,西门庆定神一看惊为天人。后利用其熟悉的王婆,拜托王婆帮他牵针引线,勾搭潘金莲。王婆因贪爱西门庆的钱财,所以答应帮忙撮合。后成就了两人的苟合。
从这些文字的描述,潘、西二人,只能算是现代社会的一段“婚外性关系”而已。
若西门庆和王婆不设计毒死武大郎,西门庆和潘金莲按照当时的法律,只能是“通奸败俗”,可绝对是“罪不至死”。作为武松,虽然是武大郎之妻的小叔子,即使嫂子有奸情,也没有任何理由把他们双双刀剐割首。
三、妻妾六房,却合理合法:
在《金瓶梅》的表述中:西门庆先后共娶过七房妻妾: 1、前妻陈氏;2、后任大房吴月娘;3、二房李娇儿;4、前三房卓丢儿;5、现三房孟玉楼;6、四房孙雪娥;7、五房潘金莲(注:因武松斗杀西门庆时,尚不包括潘金莲)8、六房李瓶儿;
可这几房小妾,不是从春楼买来的妓女,也原是他人妻女,都在被西门庆受用后,心甘情愿的被娶为小妾。故并无欺男霸女之不法行径。
西门庆在先后有了七个妻妾后,却还时常淫心躁动,在外专门诱奸他人妻子。在现代人的眼里,这似乎是一个十恶不赦,玩弄女性的特大流氓。其情节依法属“重婚”犯罪,犯罪情节虽十分严重,影响极其恶劣。若依法从严惩处,也只能判处其最高刑:有期徒刑三年。(注:谋杀武大郎另当别论,可另行定罪)
可在宋代,法律并不禁止一妻多妾,所以,暂不论这对男女毒杀武大郎,西门庆虽有一房五妾,也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和道德。所以,西门大官人还不算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财主和官员。
四、西门庆从不奸淫嫖宿幼女:
凡阅读过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两书的读者都知道,尽管西门大官人喜欢勾搭漂亮女人,到青楼买淫嫖娼,“但他蹂躏的对象,还都是成年女人。对于相当多的女人,其实充其量只是诱奸,没见过他有强奸纪录,更没有强奸幼女的记载”。
尽管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两书的作者,对西门庆的恶,竭力的描写,历尽笔墨万般丑化,但从不写西门大官人与未成年女孩苟且取乐,实施淫威,做下伤天害理的事情。
所以,“西门庆的恶,也不过如此而已,他根本没有想到去强奸幼女,而且动辄几十个”。仅从这一点看,西门庆仅是一个封建社会,仗着有几个臭钱,却良知未灭的纨绔子弟。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“花心”的大萝卜、花花公子和“地痞、流氓”而已。
五:西门庆从不搞钱、权、色的肮脏交易:
西门庆与被搞女人的关系,纯粹是一种鄙俗的、低级的苟合与肉体关系;凡是与西门庆搞“婚外性”,只谈情欲快活,不涉及钱、权、色的交易。与西门大官人媾和的女人,除了被合法的收为姨太太(即:小妾)外,你看到西门庆让她们借自己的名义收受贿赂了吗?你见过西门庆为她们的父兄牟取钱财或安排一官半职了吗?你看到西门庆为了巴结上司,把她们用来色诱领导干部了吗?都没有!!!这就足以证明:西门庆“玩”就是玩,决不搞钱、权、色的肮脏交易!
六、西门庆嫖资自掏口袋,不搞“公款消费”;
西门庆在开药铺赚了钱,买通官府,谋得官至理刑千户官职后。其虽花钱如流水,毫不知节俭,但在《水浒传》中,他在青楼买淫嫖娼中,所有嫖资,花的都是自己的银两。即使在买通王婆,用心计诱奸潘金莲的整个过程中,西门庆送给王婆的绸缎衣料,是他自己的钱买的;送王婆的棺材本,也是自己掏的口袋;潘金莲到王婆家帮王婆做寿衣,吃用开销,也都是西门庆自己掏口袋花的钱;全书中从没见过他有贪污、挪用公款的嫌疑。更没有制造借口公款消费,到国库中去报销的事例。
据此,可以妄断,西门庆这家伙,虽淫却不贪。还没有到丧心病狂、穷凶极恶,侵蚀国本供自己骄奢淫逸,恣意挥霍享乐的地步。
六、西门庆胆大妄为、不畏权势:
从《水浒传》中,西门庆在诱奸潘金莲的整个过程中,明知潘金莲是阳谷县卖炊饼的“三寸丁”武大郎的老婆。也充分了解武大郎的弟弟武松是打虎英雄,身为阳谷县捕头。(注: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一职) 可西门庆能忘乎所以色胆包天,只顾发泄和满足自己的淫欲,“必得之而后快”,他无视权势,甚至不顾自己的官运和前途,照奸不误。
这无异说明:西门庆是一个在“色”、“欲”上是敢作敢为,不畏权势的大男人。这虽是丑事,不值得褒奖,但其不欺上压下,不阿谀奉承,一视同仁的狂妄风格,还是应该肯定的。别说现在,即使在封建专制的社会中,还是难能可贵的嘛!
讲了西门大官人的为人和恶习,再看看现在的贪官污吏;
一、腐朽糜烂、丧心病狂、强奸幼女;
前十多年来,不断有官员和富豪强奸和嫖宿幼女的案件发生,规模越来越大,受害者动辄就是几十人。没有被揭露的类似案件实际上更多。
人们只能无奈的哀叹,现在的官员和富豪们官越做越大,钱越捞越多,女人却越玩越小,被强奸和嫖宿的未满14岁的幼女,很多还是处女。这一“景观”已成为前十年中国官场和富贵阶层中并不希罕的血淋淋的悲剧。
在中国,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,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,在官员和富贵们中间,流传着一句肮脏龌龊的“神话”,说是:“奸淫处女,能壮阳补肾,可以时来运转,万事皆顺”。
所以,只要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们,无论是官场不顺、买卖赔本,还是赌博输钱,情场失意或心情不佳,甚至阳萎早泄,都要找未成年的处女给自己“转运”、“补肾”。以保自己官运亨通、财源茂盛、子孙发达、长生不老、永享富贵和久战不泄(息)!
一时,在中国的浙江永康、福建安溪、贵州习水、山西略阳、河南永城,一个个还不满14岁的受害少女,在《刑法》“嫖宿幼女”罪的庇护下,大事化小,得以逃生。导致一件件惨绝人寰的糟蹋、蹂躏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少女的血腥案件在不断发生。其中,有一个市委常委、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,竟强奸未成年幼女达十几人之多。(注:未报案的受害人仍在警方侦查之中)
我国《刑法》“嫖宿幼女”罪的存废,也“一石激起千重浪”,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越来越激烈的争论。
二、穷凶极恶、疯狂敛财,小巫见大巫;
根据书中所述,西门庆是靠自己经商成功,6年中只赚了区区不过“十万两纹银”,这在当代官员和不法奸商面前,可谓是“小菜一碟”,也是一件“丢份”,可以说,落魄到连提都不愿提的“小钱”。
现在的官员和暴发户,一夜之间就可以靠关系或父母而跃居千万,亿万富翁的行列。只要有权,金银财宝就如滚滚潮水般的蜂涌而至。什么几千万、几亿、几十亿,甚至几百亿的财富转眼到手,毫不费力。当代秦桧不是靠香港富豪的赞助,为其子敛财高达209亿之巨吗?!中国另一个大老虎之子“空手套白狼”,吃进山东鲁能,一跃成为中国拥有数千亿资产的巨富吗?!
西门大官人再霸道,再混帐,可又怎敢与现代官员和富豪们的贪婪和血腥相比?
据有关媒体报道,我国2009年公款吃喝消费就高达3000多亿元。平均每天就要花掉82191.78亿元。
这些超过中国军费开支的巨款,有用于招待、陪同上级领导检查、视察、巡视和业务上的款待,有送纪念品、礼物、甚至辛苦费的支出。也有用于逢年过节给上级领导的红包礼金,官员们互相之间培养、增进感情的吃喝,送礼,甚至赌博的支出。另有掌权者自身和家庭的消费。更有个人旅游、吃喝、桑拿、按摩、嫖娼、养情人和二奶(注:有些甚至是三奶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……奶;)的支出费用。可谓是“五花八门、乱七八糟”。
可我们在整篇的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两本书中,却查不到西门庆“公款消费”的事实。所以,如果拿当代贪官污吏和西门庆相比,那可真是“有过之,而无不及”。
西门庆充其量只是个“只淫不贪”,作风上有点、甚至是说不上什么问题,(注:按现代“观念”)只是喜欢玩玩女人的“好色官员”而已。
所以,面对现代官员的种种劣迹,对照西门大官人,用当今社会流行的“性解放”、“性自由”等观念来评价,(如,李银河的性观念)娶几房小妾、玩几个女人,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,万世诅咒的呢?!
再说,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,齐全了各种监察、纪检和司法部门,制定了数不胜数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也没管住官员们“下面”那东西。西门庆的劣迹,又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和道德。(注:毒杀武大郎除外)强行将双方等同,相提并论,未免有“别有用心”之嫌吧?!
大量有力的事实,足以证明:现代灭绝人性的贪官污吏、不法奸商和所谓的“富豪”们,把自己比作是当代“西门庆”,他们的真实意图,就是想美化自己,为自己的滔天罪行辩护,就是想乘“特赦贪官”的歪风为自己开脱,想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,以逃脱人民的清算和法律的制裁!利与它们一伙东山再起、卷土重来!
必须说明;笔者此帖无意为西门庆辩护或平反,也不想贬低现代贪官污吏、不法奸商和富豪们,更未想通过美化西门大官人的劣迹,让他出血支付一点“回扣或好处费”,以中饱私囊。
而是绝不允许借古人放纵现代贪官污吏、不法奸商和富豪们的罪恶行径,任由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无法无天、横行霸道、毁坏我们的下一代。更不允许他们侵蚀、败坏或颠覆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、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无数革命先烈“抛头颅、洒热血”打下的人民江山!
尽管在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上,西门庆都是一个劣迹累累的反面人物,即便如此,在笔者的笔下,西门庆的恶,与现实相比,的确也“不过如此”而已。
从中国目前的犯罪纪录和官场、商场的现实来看,犯罪纪录正在一次次的被刷新,范围越来越广,犯罪的官员越来越多,披露出来的罪恶,也越来越触目惊心。作为有良知的中国人,能对此熟视无睹,听之任之吗?
相信国人一定会对此有正确的评判和答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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